采访做多了,深感人和人真的不一样。不论别的,就说讲好一件事,差别可大了去了。有些人真的天生不会讲故事,即使我把问题掰成羊肉泡馍那么碎,他依然只会说:我做了甲事、乙事、丙事还有丁事……啥,细节?没,谁注意那玩意儿。
凡事总是相对的。这种采访有多让人失望,另一种采访就多让人惊喜。有些人不当说书先生真是浪费,那声情并茂,那抑扬顿挫,不仅仅用声带和你交流,连五官都请来了,看到的、听到的、闻到的、尝到的、触到的轮番上阵,配合有度,就像带你重走现场,让人沉浸其中。
这种落差体验多了,我就反向琢磨:写文章不也是一个道理?事儿赶事儿的,把好端端的情节写成简历,就像话剧开演前突然拆掉舞台,让演员轮流自我介绍那样无趣。是的,如果想让故事精彩,一定要给它舞台,让背景缓缓展开,角色各自精彩,从而构建叙事空间,吸引读者进入、感受,最终获得共鸣和启示。
为什么要多展示?
后来我当了编辑,此类“简历式故事”仍络绎不绝。我婉言拒之,大意说您的作品只见“讲述”,不见“展示”。就像当年被我追着要细节的采访对象一样,马上能理解的作者不多,甚至还愤愤不平。
久而久之,我倒也不烦恼了,把它当现象来琢磨。我总结得简单实际:讲述需要的信息少,展示需要的信息多,人性向懒,能舒服谁要折腾,于是写作容易一“讲”到底。干巴巴的事在我耳旁鱼贯而过,像念经,像催眠。恍惚间,我以为在面试,对方在念简历……
但是读者也不傻呀,有能读出“环绕立体声”
效果的作品,我为什么要看味如嚼蜡的流水账?可见,很多写作法则背后,都有深刻的供需关系和双向选择,指引并制约着作者不能随性而为,例如“多展示,少讲述”这条古老的戒律。那何谓展示,何谓讲述呢?正如再高超的武功也要从一招一式练起,再复杂的作品也能分解为若干基础元素。例如从行文层面,来去不过“三板斧”:叙事、描写、对话。
所谓叙事,就是交代谁做了什么,快速推动情节发展;描写,让情节慢下来,展现场景、动作、心理等细节,把读者带进现场;对话,让人物开口,通过具体言语赋予其生命。
相互对照,我们大致可得(尽管我认为不完全一致):讲述=叙事,展示=描写。举个例:
讲述:他很高兴。
展示:他哼了一天的小曲儿。
不难看出,讲述是高度概括,像“高兴”,意思明白,但很模糊,好像在听某个遥远的传闻。而展示则通过细节描写,利用哼曲儿等动作将“高兴”转化为寻常经验,激发感官反应,吸引读者到故事里共参与,共感受。
阿城的《棋王》明面写棋,写吃也了得,那年头饿呀。那“他很饿”这个讲述,该如何展示出来呢?
有一次,他在下棋,左手轻轻地叩茶几。一粒干缩了的饭粒儿也轻轻地小声跳着。他一下注意到了,就迅速将那个饭粒儿放进嘴里,腮上立刻显出筋络。我知道这种干饭粒儿很容易嵌到槽牙里,巴在那儿,舌头是赶它不出的。果然,采了一会儿,他就伸手到嘴里去报。终于嚼完,和着一大股口水,“咕”地一声儿咽下去,喉节慢慢地移下来,眼睛里有了泪花。他对吃是虔诚的,而且很精细。有时你会可怜那些饭被他吃得一个渣儿都不剩,真有点儿惨无人道。
感受如何?总之我每次读都忍不住咽口水。用笔至细,就成电影了,人物好像挨着你,呼吸喷着你……读书不觉已入书,“展示”所营造的现场感和代入感,再怎么“讲述”都徒劳。
调动感官:故事也能有气味
展示虽好,但写好却很难。新手容易东施效颦堆砌细节,而且还有个不易察觉的误区——太依赖眼睛,只写所见,却不顾听觉、味觉、嗅觉、触觉在嗷嗷待哺。要展示好,秘诀在于充分调动读者感官,让他们看得到、听得到、闻得到甚至摸得到。
例如《老人与海》这样写老渔夫的梦——
他不多久就睡熟了,梦见小时候见到的非洲,长长的金色海滩和白色海滩,白得刺眼,还有高耸的海和褐色的大山。他如今每天夜里都神游那道海岸,在梦中听见拍岸海浪的隆隆声,看见土人驾船穿浪而行。他睡着时闻到甲板上柏油和填絮的气味,还闻到早晨陆地上刮来的微风带来的非洲气息。
看看我们的感官都有什么反应:视觉:海滩、海岬、大山、船;听觉:海浪的隆隆声;嗅觉:柏油和填絮的气味、非洲气息;触觉:海浪轻拍、微风轻抚。
再看看上文《棋王》那段,也是多感官调用:视觉:茶几、饭粒儿、筋络、喉结、泪花;听觉:小声跳着、“咕”;味觉:嚼饭粒儿、咽口水;触觉:叩茶几、嵌牙、伸手抠人用感官认知世界。“讲述”胜在简短,但坏处也显而易见——将鲜活生动的日常经验抽象成概念。“展示”则恰恰相反,将概念“解码”为可感知的细节,把“饿”“梦”等抽象名词具象为如何饿,怎么梦。
可以说,世上有多少故事,故事里有多少人,就有多少种“饿”和“梦”。何以表达?何以传递?最好的方式是把读者带进去,作者退后,只管“展示”,构建画面,让位给聪明的读者,他们自然能感受一切。
决定性细节
故事要展示好,要调动读者感官,细节是关键,但不能反过来认为,只要使劲堆细节就是好展示。
细节重要,选择价值细节更重要。换句话说,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闲笔,落墨处要有用意或照应。每一处描写,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刻画。若有大量可有可无、可留可删的笔墨,就是注水。
这也是“展示”做事比“讲述”故事要重要且难得多的原因。既要细,又不能事无巨细,既要充分,又不能泛滥成灾。要化解这个挑战,就要用有价值且差异化的细节,或者说要发现大家不知道、想不到的细节,就像剧作家索尔·斯坦因所说:“你是讲故事的人,不是室内设计师。”
多年前,我曾看过某篇外媒新闻特稿,揭露华盛顿行政部门人浮于事、消极怠工的现象。作者没有急于摆数据讲道理,而是先写了个场景:威尔森先生今年52岁,是美国农业部农产品外销局行政主管助理的助理。有一天,一位记者找他聊天,看见他的桌上仅仅摆了三样东西:一块糖、一包烟和威尔森先生的一双脚。
当时把我看乐了。这不疾不徐,故作认真的冷幽默,比堆100个形容词有效多了。也因为太生动,我至今仍记得这双脚。它不只是价值细节、传神细节,称“决定性细节”也不过分。
最后,凡事最怕矫枉过正。鼓励展示,并不是说讲述不重要。“讲述”和“展示”各司其职。前者让情节紧凑,使其快速推进;后者把读者带进故事,营造感官享受,激发情绪。
什么时候该快,什么时候该慢,取决于叙事需求和作者风格。尽量展示,克制讲述肯定不会是错误的选择,尽管前者要难得多。但世事就是如此,越难的事,往往越正确。
(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写作讲师,曾任ZAKER总编辑,南方周末特稿编辑、记者)